一、编制计划目的、意义和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广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上饶市广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盘活存量、控制新增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合理安排各类用地数量、结构、布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计划指标安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土地供应总量在101.161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0.82公顷以内,存量建设用地30.341公顷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用途结构
在2017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0.00公顷,工业仓储用地29.46公顷,住宅用地35.00公顷(其中:廉租房及公共租赁房用地1.74公顷、棚改用地(含垦区危旧房改造)2.00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20.85公顷、其他商品房用地10.4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23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46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以《广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和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为主要依据,结合广丰区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安排供地布局。2017年经营性用地供应以北环路、迎宾大道周边的下溪片区和芦洲大道周边的城南片区等城乡结合部为主,区规划区其他地方和各乡镇零星用地为辅的供地布局,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广丰经济开发区收费站片区、霞峰产业园片区等。保障重点区域的快速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加速城镇化建设进程和广丰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
四、供地政策导向
(一)认真落实住房用地调控政策,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
继续加大民生保障住房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比例,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用地“应保尽保”。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
2017年度计划供应住房用地35.00公顷。其中:廉租房及公共租赁房用地1.74公顷、棚改用地2.00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20.85公顷、其他商品房用地10.41公顷。
严格控制商品住房项目用地出让规模,单宗土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7公顷,严禁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供地。
(二)保障公共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
保障交通运输用地供应,加速完善路网系统,提高城镇发展的通行能力。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供应,提高城镇发展的承载能力。加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体育、卫生、中小学教育设施,建设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配置工业用地供应结构
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投入产出的强度约束供地,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化程度。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继续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优先供应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支持广丰经济开发区的用地供应。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
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在计划实施中,区国土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加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区国土、规划、经开区、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征地拆迁进度,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将本年度的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位。
(二)强化动态跟踪,保障计划实施
区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六、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上饶市广丰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
附件:
上饶市广丰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
单位:公顷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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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廉租房及公共 租赁房用地 |
棚改 用地 |
中小套型商品房 |
其他商品房用地 |
||||||
101.161 |
20.00 |
29.46 |
35.00 |
1.74 |
2.00 |
20.85 |
10.41 |
9.234 |
7.467 |